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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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AQ 1062-2008
煤矿井下电钳工安全技术培训大纲
及考核标准
Training outline and examination requirements of safety technology for
underground electrician & fitter in coal mine
(送审稿)
2008-11-19 发布 2009-01-01 实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首次发布。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开滦安
全技术培训中心、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金牛能源集团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周心权、李谨、张振普、瓮立平、杜春艳、李素、霍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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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1062-2008
煤矿井下电钳工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电钳工的基本条件、安全技术培训(以下简称培训)大纲和安全技术考
核(以下简称考核)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电钳工的培训和考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
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
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煤矿安全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煤矿井下电钳工 undergroun d electrician & fitter in coal mine
从事煤矿井下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设施的安装、运行、维护和检修的专职人员。
4 基本条件
4.1 年满 18 周岁(男性) 。
4.2 身体健康,无妨碍履行本工种的疾病或生理缺陷。
4.3 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 培训大纲
5.1 培训要求
5.1.1 应按照本标准的规定对煤矿井下电钳工进行培训和复审培训。复审培训周期为两年。
5.1.2 培训应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侧重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应注意对煤矿井下电钳工进行职业
道德、安全法律意识、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
5.1.3 通过培训,煤矿井下电钳工应掌握安全技术知识(包括安全基本知识、安全技术基础知识)
和实
煤矿井下电钳工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