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
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
2
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
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 3 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
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
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 4 条 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
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
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 5 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
年龄等情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
6
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
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 7 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 18 周岁,身体健康,符合岗位
录用条件。
第
8
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
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员工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 9 条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
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
件。
第 10 条 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
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
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