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吊安全操作规程
吊车作业时,首先选好地形,撑腿支牢,观察上空有无障碍物(如高压线等),严格按规定掌握好吊臂的角度和回转半径。
工作前掩好车轮,打好撑腿,脚板下铺垫木板,将车身顶起并保持水平。
起吊时,起重臂下和所吊物体上严禁站人。
坚持十不吊原则:
⑴、无人指挥不吊。
⑵、指挥信号不清不吊。
⑶、重量不明不吊。
⑷、埋在地下物不清不吊。
⑸、被吊物体斜拉不吊。
⑹、超负荷不吊。
⑺、起重机械有缺陷或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⑻、物体有尖锐棱角未处理好不吊。
⑼、起重物体上下有人及转动、行走范围内有人不吊。
⑽、吊车与高低压线距离太近不吊(高压10m,低压5m)。
汽车起重机在起吊工作中,汽车驾驶室不准有人。
吊起重物后,车体不得行走,不准用汽车吊代替拖车使用。
吊车行走时,吊车外部严禁乘人。
工作完毕,必须将吊臂平放在车驾上,并用钢丝绳将吊钩挂在保险杠的挂钩上。
班中、班前严禁饮酒,严禁把车交给非司机和非岗位司机驾驶。
汽车吊安全操作规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