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安装含应安装雷电防护装置单位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一、
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1.建立、健全本单位
雷电防护
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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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1. 未履行1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未履行2-3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3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罚款
3. 未履行4-7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组织制定
雷电防护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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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
雷电防护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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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4.保证本单位
雷电防护
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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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
雷电防护
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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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
雷电防护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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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7.及时、如实报告
雷电防护
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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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二、 建设项目
管理
1
.
防雷装置设计
应当按照规定报经
气象主管机构审核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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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1.《
河南
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2.《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五条第一款
1.《
河南
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2.《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三十二条
1.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雷电安全防护装置设计未经审核进行施工或者未经验收投入使用,或者对防雷装置不进行定期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拒不整改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2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涂改、伪造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有关材料或者文件的;(二)向监督检查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三)防雷装置设计未经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核准,擅自施工的;
2
.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进行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并
取得防雷装置验收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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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河南
已安装(含应安装)雷电防护装置单位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