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告
第
1448
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盾构法隧道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盾构法隧道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
50446 -
2017
,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其中,第
3.0.
3
、
7.
8.
6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盾构法隧
道施工与验收规范》
GB
50446 -
2008
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
年
1
月
21
日
3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2014
年工程建设标准
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
2013]
169
号)的要求,
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
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
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
定;
4.
施工准备;
5.
施工测量;
6.
管片生产与验收;
7.
掘进施
工;
8.
特殊地段施工;
9.
管片拼装;
10.
壁后注浆;
11.
隧道防
水;
12.
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
13.
盾构保养与维修;
14.
施工
运输;
15.
施工监测;
16.
成型隧道验收。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
增加了盾构选型与配置
的技术内容;
2.
增加了油气、市政等隧道的贯通测量限差要求、
管片拼装质量和成型隧道质量控制要求;
3.
增加了平原或山岭
地区二等平面控制网测量要求;
4.
增加了钢管片现场验收的技
术要求;
5.
增加了盾构空推、存在有害气体地段施工的措施要
求;
6.
增加了监测频率和监测预警等技术内容;
7.
增加了铁路
隧道管片拼装质量和成型隧道质量控制要求。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
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
释,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
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
9
号,邮政编
码:
100835
)。
本规范主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
4
中心
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隧道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城建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
公司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京合顺通隧道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港创瑞博混凝土有限公司
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
GB50446-2017 盾构法隧道施工及验收规范.pdf